教育部辦理補助103-104年度「智慧電子總聯盟中心」及「智慧電子應用設計聯盟中心」計畫徵件
由 041809 在 發表
請於本年12月27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1式6份及電子檔1份,逕送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系黃佳琪小姐收(30010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電話:03-5712121轉54129。有關本案計畫申請書格式請逕至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 (教育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公告欄)項下下載。
本案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一校至多以申請二案為原則。
由 041809 在 發表
請於本年12月27日前備妥計畫申請書1式6份及電子檔1份,逕送國立交通大學電子系黃佳琪小姐收(30010 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電話:03-5712121轉54129。有關本案計畫申請書格式請逕至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 (教育部各單位/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公告欄)項下下載。
本案以校為單位提出申請,一校至多以申請二案為原則。
由 041809 在 發表
計畫之內容、申請方式及計畫格式等資料,請至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http://www.apc.gov.tw/portal/index.html最新消息查詢及下載。102年12月5日前截止申請。
由 editor 在 發表
一、 依教育部102年10月24日臺教高(四)字第1020151464號函辦理,兼復國立政治大學102年10月1日政人字第1020023457號函。
二、 查本會配合教育部100年1月6日修正發布之「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於100年2月15日以臺會綜二字第1000010580號函通知各補助機構,本會補助各類專題研究計畫不得進用大陸地區學生擔任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亦不得以補助經費(含管理費)支付大陸地區學生獎助學金,合先敘明。
三、 據前開教育部函,依兩岸條例第17條規定來臺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相關法令工作及循國人管道就學,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規範範圍,爰各機構得視計畫需要依相關法令約用為兼任助理。
由 editor 在 發表
一、 旨揭計畫時程依本會103年度一般專題研究計畫辦理(本會102年11月4日臺會綜二字第1020074903號函,諒達)。
二、 公告內容隨文檢送,未盡事宜,請洽詢聯絡人(自然處張美瑜助理研究員 TEL:02-27377339﹚。
由 admin 在 發表
主旨:自即日起,申請本會各類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應於聲明書內勾選「本研究是否預期有嚴重損及公共利益之發現」,俾利本會補助研究成果管考通報,請
查照轉知。
說明:依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臨時提案決議事項辦理。
由 067207 在 發表
一、申請人須具本國籍,並就讀於本會認可之國內大學院校或學術研究單位:
(一)三明治計畫—— 已通過資格考之博士生,不限領域。
(二)暑期營—— 非人文及社會科學類研究生,含碩士生與博士生(暑期赴德期間須擁有國內學籍)。
二、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請依下列申請作業時程及備齊申請文件一式二份送研發處辦理:
(一)三明治計畫2014年秋季班——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止。
(二)三明治計畫2015年春季班—— 2014年7月1日起至2014年7月24日止。
(三)暑期營——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止。
三、詳情請見國科會國際合作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所刊載之公告(http://www.nsc.gov.tw/int)
由 067207 在 發表
一、請教師於提出申請前,確認是否具計畫主持人資格(請參考作業要點第三條),其中退休之教師不具主持人資格,如將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者,經學校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如申請多年期研究計畫,申請時請檢附聘書或出具正式文件。
二、請申請之教師由國科會首頁研究人才個人網進入製作申請書,並請於102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做任何異動。
三、各系所單位請於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主管蓋章後,於103年1月1日下班前交送院彙整。
四、請院方彙整系上所有申請案,並填具統計表(如附件,或請至研發處研究與倫理推動中心-國科會下載)呈主管簽核後,於103年1月2日下班前送研發處彙整。
五、相關連結:http://web1.nsc.gov.tw/np.aspx?ctNode=1640&mp=1
由 067207 在 發表
一、本案申請資格為符合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且年齡在45歲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者)。
二、有意申請之教師,請依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方式提出,計畫類別請勾選『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並請於102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做任何異動。
三、各系所單位請於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主管蓋章後,於103年1月1日下班前交送院彙整。
四、請院方彙整系上所有申請案,並填具統計表(如附件,或請至研發處研究與倫理推動中心-國科會下載)呈主管簽核後,於103年1月2日下班前送研發處彙整。
由 067207 在 發表
一、本案申請資格:須符合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已退休人員除外),且累獲國科會傑出研究獎三次者。
二、有意申請之教師請由國科會首頁研究人才個人網進入製作申請書,並請於102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逾時系統將自動關閉,無法再做任何異動。
三、各系所單位請於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主管蓋章後,於103年1月1日下班前交送院彙整。
四、請院方彙整系上所有申請案,並填具統計表(如附件,或請至研發處研究與倫理推動中心-國科會下載)呈主管簽核後,於103年1月2日下班前送研發處彙整。
由 067207 在 發表
一、本案申請資格為總計畫、子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須為同一學校,且為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之專任人員,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助理教授以上人員。
(二)擔任講師職務滿四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或專利技術報告專書者。
(三)具博士學位且受聘為助理研究員以上或相當資格之專任研究人員。
(四)附屬醫院中擔任主治醫師滿二年或獲碩士學位從事專任研究工作滿四年,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之醫藥相關人員。
二、依國科會規定,本案每校申請件數至多二件,並須排列優先順序。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1月20日下班前提交校內構想書(格式如附)至研發處,經研發處邀集相關學者進行學術審查,依審查結果請申請人線上提出申請案。
三、依國科會規定,總計畫主持人須於102年12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