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校外計畫徵件
2025/01/2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有效運用新住民發展基金(下稱本基金),期使新住民家庭照顧輔導服務及其子女發展等相關研究計畫契合實務需求,本基金公開徵求115年度一般性及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之研究主題,另依本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第18點規定略以,一般性研究計畫以1年期為限;特定政策性研究專案,同一計畫期程最長為3年,預定作業期程說明如下:
二、
1.第1階段:
i.公開徵求研究主題:本(114)年1月上旬至2月中旬,向本基金管理會委員、相關部會、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全國各大專校院及中央警察大學,徵求一般性及特定政策性研究主題。
ii.函請相關部會提供書面意見:彙整上開研究主題後,針對各該主題是否符合近3年新住民政策需求及具可行性,於本年3月函請相關部會依業管所涉主題提供評估意見。
iii.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及專案會議:為強化研究主題與政策需求之連結,於本年4月至5月召開跨部會研商會議及專案會議,邀請相關部會、專家學者及本基金管理會委員共同研商,凝聚共識擇定研究主題及重點,俾藉由研究成果協助相關機關作為政策規劃參考。
iv.提報本基金管理會核定研究主題:於本年6月提報,至研究主題參採情形則不個別通知提案單位
2.第2階段:
2025/01/2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申請期程:每年度收件1次,本年度收件日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以已完成之行動研究、碩(博)士論文為主。
二、適用對象:國內各級學校教職員、各縣市教育局(處)人員、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
三、研究主題:以新北市為研究對象,並符合「2030以學生為中心 為幸福而教」計畫架構之研究主題之一(含以上)。
四、繳交資料:包括申請書、授權書、已完成之行動研究或碩(博)士論文。
五、經費獎勵:
(一)、行動研究及碩士論文:
本市人員:每件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外縣市人員及國內各大專院校碩博士生:每件補助5,000元。
(二)、博士論文:
本市人員:每件補助3萬元。
外縣市人員及國內各大專院校博士生:每件補助1萬5,000元。
六、敘獎說明如下:外縣市學校及教育局(處)人員,由本局函請各縣市辦理敘獎。
2025/01/1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預定辦理「日治時期客家士紳及其相關檔案譯註」、「客家民居與宗祠」2項委託研究評審,擇優進二、招標資訊公布於本館(https://www.th.gov.tw)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網(https://www.pcc.gov.tw)。
2025/01/14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相關申請文件及內容詳情,請至本局網站https://culture.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補助專區)查詢下載。
二、旨案海報直式及橫式各1式,請協助於官網或社群網站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