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校外計畫徵件
2026/03/1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廣納社會各界研究著作,汲取研究成果及政策建議,作為本府決策擬定之參考,本府歷年辦理臺北市政府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資料作業,廣徵各界作品。
二、凡運用本府開放資料(含資料開放平臺之本府各機關開 放資料集、各機關網站所公開資料,或依法向各機關申 請獲准提供之資料),從事政策相關研究,可供本府參 採者,敬請於115年7月1日至8月31日投件,獲獎作品除 提供獎勵金外,將於市政會議公開表揚。
三、本獎項之目的,在於鼓勵各界多方運用本府開放資料進行整合分析,產出具施政參考價值之成果及建議,研究領域及議題不拘,舉凡臺北市政府施政主軸,如數位治理、產業數位轉型、韌性城市、智慧水網、智慧醫療等,均歡迎踴躍投件。
2026/03/1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發揮本會補(捐)助海洋事務相關研究活動之效益,依據本會業務推展需要及國內外海洋事務發展情勢,研定旨揭議題,115年度向本會申請補(捐)助之研究活動,符合相關範疇者,將優先核予補助。
二、本案採隨到隨審制,視當年度預算經費情形核予補助。本案預算尚在立法院審議中,屆時將視預算通過情形,本會保留調整補(捐)助額度之權利。
三、為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請於申請文件中併同檢附活動計畫書及「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俾辦理補助審查作業。
四、115年度補(捐)助海洋事務活動重點議題、海洋委員會補捐助海洋事務研究活動作業要點及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各乙份。
2026/03/1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計畫研究重點(詳如附件)自即日起公告於本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115年3月2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並於前揭系統上傳做為計畫說明書之附件,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併請注意。
2026/03/1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5年8月至116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學校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須函送本院(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四、檢附「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網頁https://www.niar.org.tw/查詢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