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高雄園區標準廠房暨聯合辦公大樓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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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訂於110年5月13日下午2時30分辦理現勘說明會,110年6月7日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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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計畫訂於110年5月13日下午2時30分辦理現勘說明會,110年6月7日下午5時整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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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了解本市公有停車場相關營運歷史資料及趨勢,作為本市後續公有停車場費率訂定政策及未來營運建議之參考,辦理本獎勵研究案。
二、 報名者(含個人或團體)須於110年6月15日前將報名文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停車管理工程處機電科(110台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6樓)辦理報名事宜,研究報告5份及電子檔(含可編輯格式)1份於110年8月31日前提送。
三、 本案獎勵等級如下:
(一)特優獎:評定90分以上者,每件研究報告最高給予獎勵金新臺幣5萬元,獎勵名額1件。
(二)優等獎:評定85分以上,未滿90分者,每件研究報告最高給予獎勵金新臺幣3萬元,獎勵名額1件。
(三)甲等獎:評定80分以上,未滿85分者,每件研究報告最高給予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獎勵名額2件。
四、 餘請參照本案執行計畫,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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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旨揭研究案之截止投標時間為110年5月11日下午5時。
二、 研究經費預估為新臺幣300萬元整,實際研究經費依得標議價後金額為主。
三、 相關招標資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查看,或洽本部業務承辦人:林佳青觀護人,連絡電話:(02)21910189轉7315。
由 041809 在 發表
一、 依據駐荷蘭台北代表處(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Netherlands,TRON)與荷蘭在台辦事處(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NOT )簽署之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 申請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本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計自2022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止,為期5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三、 本計畫申請分兩階段:
(一)第一階段係由荷方計畫主持人於旨揭截止日期前,以NWO線上系統提送臺荷雙方共同研究計畫書,臺灣端計畫主持人則以電子郵件逕送科技部承辦人湯卿媺研究員。
(二)第二階段係由臺荷審查委員會推薦之臺灣端計畫主持人,於通知後1個月內,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補助經費。
四、 申請須知詳如附件,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依科技部及荷蘭NWO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由 041809 在 發表
一、 依科技部與法國在臺協會2006年簽署之合作協議,共同徵求旨揭計畫,屬人員交流計畫(2年期),並得包括舉辦小型研討會議。
二、 申請案須由臺灣與法國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部與法國BFT依各自公告之申請截止期限內提出申請始得成立,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無法受理;其中,我方主持人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合作之法方計畫主持人得為法國各大學或國家及科研機構下之研究人員。
三、 本案為配合法方政策及經費,雙方協議合作計畫須於補助年度內執行完畢,不得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疫情影響)展期,檢送徵求公告1份。
四、 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科國司胡敏琪先生,電話:(02)2737-7683。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由 041809 在 發表
一、 為落實「智慧機械產業推動方案」等行政院重要科技政策,爰規劃推動旨揭「人機協作機器人技術開發與系統整合專案計畫」,以學界機器人及ICT新興科技之研發能量為基礎,機器人設備廠商及應用場域廠商共同參與合作,由學界開發關鍵技術模組,在兼顧技術前瞻性與產業應用性之前提下,開發可落地應用於實際場域之機器人「人機協作」及「資深師傅經驗傳承」關鍵技術。
二、 本專案計畫前以110年1月6日科部工字第1100000950號函公告徵求「虛實加工關鍵技術與機器人系統整合研發專案計畫」,110年3月18日截止申請;惟因「領域二:人機協作機器人技術開發與系統整合」之申請件數未達預期,故進行領域二第二次公告徵求計畫(不含領域一)。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本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申請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本專案計畫以前瞻研發、產學合作、落實產業應用為目標。
1、在前瞻技術研發方面,本專案計畫著重於發展人機協作技術,並結合AI、5G、雲端等ICT新興科技,同時推動資深師傅經驗傳承並以機器人重現資深師傅工藝,提高我國機器人自動化水準以及國產設備之附加價值。
2、計畫團隊由機器人學界專家和機器人設備廠商為核心,並視技術應用情境,建議可邀請應用場域之廠商及相關領域之學界專家共同參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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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110年度第二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之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cht/)下載。
三、 貴單位倘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於110年5月12日(星期三)前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並以郵遞(郵戳為憑)或專人將計畫書之書面資料10冊(以中文為原則),送達本署臺北辦公區(企劃組研發科)(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提出計畫申請,免備文。
四、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五、 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0年5月20日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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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為推動公共服務創新體驗與社會涵容價值翻轉,以設計引導作為驅動核心,鼓勵民間團隊連結在地文史工作團隊、地方企業、NPO或NGO等組織進行跨域協作,針對具文化價值的公共服務或社會議題導入設計思維,產出具科技涵量的創新機制,並藉由資源整合、公眾參與及在地連結等方式,提出具公益性且呼應社會期待、平衡地方發展的創新提案。
二、本計畫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4日止,惠請協助公告周知,相關訊息可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獎補助條款」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