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
2020/05/18分類:國科會
一、 本計畫徵求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於全球擴散,亟需應用新科技,以快速落實新科技進行場域驗證。
二、 本計畫採隨到隨審,申請資訊如下:
(一)申請機構與申請人資格:
1、申請機構: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之受補助單位。
2、申請人: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資格者。
(二)申請條件:為快速建置並支援防疫需要,計畫內容務必包含產品或服務預計完成測試驗證之數量或技術指標。
(三)申請方式:本計畫採隨到隨審,計畫申請書(計畫內容請以5頁為原則),請以紙本函送本部。
(四)執行期程:以6個月內為原則,最長不超過1年。以計畫能快速完成新產品或服務場域驗證,投入防疫運用者,優先考慮。
(五)補助經費:每案補助經費原則不超過新臺幣1,000萬元,申請機構有自籌配合款者優先考慮,專案補助經費用罄後,本部將另行公告停止收件。
2020/05/11分類:國科會
配合全球疫情發展,針對「補助雙邊協議下人員互訪型計畫」,滾動調整旨揭處理原則,增列第一點第四款及第三點第三款第四目。
2020/05/11分類:國科會
一、 旨揭方案略以本部補助之計畫,如計畫核定清單核有「貴儀中心使用額度」者,使用科技部補助「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之儀器,儀器使用費之90%由該額度扣除,餘10%繳交費用;計畫核定清單未核有額度或額度不足者,使用費繳交全數金額或補足差額。
二、 配合「科技部補助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作業要點」自110年1月1日修正生效(科技部109年3月24日科部自字第1090018223號函,諒達),科技部「貴儀中心使用額度」制度同日廢止,基礎研究核心設施共同使用服務計畫之受補助機構(含服務中心)須綜合考量本計畫之服務學界精神與維運成本,依服務使用者資格(是否為執行本部補助之各類計畫)覈實訂定計價基準,爰旨揭函(影本如附)自110年1月1日停止適用。
2020/05/01分類:國科會
一、 科技部與波蘭科學院(PAS)及保加利亞科學院(BAS)簽訂雙邊科學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交流計畫,並依本部「補助雙邊協議下科技合作活動作業要點」辦理。
二、 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分別向本部及波方(PAS)或保方(BAS)提出申請案。任一受理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10年1月1日開始,以二年期計畫為原則。本公告計畫之補助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本部將補助我方國際差旅費及對方在臺生活費等,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 檢送本公告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及英文申請表如附件(共三件),本部網站計畫徵求專區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rfpList。
五、 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部科國司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