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
2018/05/11分類:國科會
一、 申請人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並須由臺德雙方計畫主持人分別向本部及德國DAAD,同時於申請截止期限前提出申請,始能成立。
二、 計畫參與人員可分兩類:(1)A類-博士生及博士後研究員;(2)B類-助理教授級以上之專任教學人員及具博士學位之研究人員。
三、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8年1月1日開始(本部得配合實際核定公告日期調整)。
四、 本計畫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 相關申請文件表格請至下述網址下載:科技部 > 關於科技部 > 本部各單位網站 >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 雙/多邊國際科技合作 > 國際合作計畫申請表格及補助標準 >(https://www.most.gov.tw/sci/ch/list?menu_id=12eaa71e-785b-42f0-8329-d646...)
六、 本案聯絡人:
2018/05/11分類:國科會
依行政院107年2月5日函同意修正實施之「延攬及留住大專校院特殊優秀人才實施彈性薪資方案」,本部整合原「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獎勵特殊優秀人才措施」及「科技部補助大專校院延攬特殊優秀人才措施」訂定旨揭作業要點,俾鼓勵科研人員積極投入研究,推升我國研發能量。
2018/05/11分類:國科會
一、 本公告獲補助計畫需配合本部進行期中、期末成果追蹤、查核及考評,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二、 本公告未盡事宜,應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 本專案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計畫相關申請規範與研究範疇等請詳參公告內容。相關訊息另公布於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動態資訊(計畫徵求)或工程司網站(https://www.most.gov.tw/eng/ch)-公告事項。
四、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18/05/10分類:國科會
一、 為增進國內學研界之國際化能量,提升台灣科研成就之能見度,並妥適運用有限之國際合作資源,以鼓勵更多學研團隊參與國際合作。自即日起,本部補助雙邊協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歐盟FP計畫及美國NSF-PIRE等大型計畫除外)全面改以「擴充加值」方式辦理,在既有研究案專題研究計畫(不含規劃推動及產學合作計畫)下,增核擴充加值(add-on)國際合作經費。申請「擴充加值」經費之重點說明如下:
(一)申請人以刻正執行本部補助專題計畫之計畫主持人為限,在雙邊協議徵件期限內,提出增核擴充加值經費申請案。
(二)申請案經本部學術司及協議機構分別獨立審查並共同選定者,增核補助國際合作研究及交流經費,不列入計畫主持人主持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件數計算。
(三)核定補助擴充加值經費與原專題計畫經費總和,以不低於雙邊協議所設定金額為原則。
(四)前述計畫之申請,請依各項雙邊協議合作計畫徵件申請須知所述方式辦理。
二、 歐盟FP計畫及美國NSF-PIRE等雙邊及多邊大型合作計畫,仍循既有程序依本部公告徵件時間及方式提出申請,經徵件機構審查而獲推薦後,另向本部申請我方研究計畫經費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