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
2017/01/19分類:國科會
一、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1日前至學術研發服務網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各申請人完成線上製作後,請通知系所單位線上確認,並於106年3月2日下班前備申請名冊1份送研發處彙辦。
附件:
2017/01/19分類:國科會
一、依徵求公告,申請機構應具備以下條件:
1.針對自行選定之「五+2創新產業」已設立或規劃設立具有固定空間之研究中心。
2.研究中心成員可由他校的教師及研發機構研究成員共同參與,但他校與研發機構成員不得超過1/2;亦可設置虛擬研究平台,或與國外學者共同合作。
3.研究中心須與法人研究機構、地方政府、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工業區管理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與企業廠商等等至少1個單位簽署合作意願書。合作單位需承諾提供計畫經費至少10%以上做為配合款(可以人力或設備資源折抵)。
4.研究中心於本部補助停止後應有持續營運之規劃。
二、有意提出構想書者,請總計畫主持人於106年2月13日前,將計畫構想書e-mail至科技部承辦人,並副知本校研發處。
附件:
2017/01/19分類:國科會
一、有意申請並符合資格者,請於106年3月6日前至學術研發服務網完成線上申請作業。
二、各申請人完成線上製作後,請通知系所單位線上確認,並於106年3月7日下班前備申請名冊1份送研發處彙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