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19/02/2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申請者資格:
(一)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或團體。
(三)公、私立學校。
(四)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申請者須為創作者本人)。
二、 補助內容:以本土語言或臺灣手語,進行具文化內容之創作、製作、翻譯、配音、改編或多元科技應用,並以紙本、影視音、數位等任一形式出版、發行或公開播送、傳輸及上映。
三、 補助經費: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80萬元。
四、 受理申請時間:申請單位應於108年2月20日起至3月20日止,備妥計畫書於本部獎補助資訊網進行線上報名(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Web/);另檢具申請表(線上報名完成後下載列印申請表並加蓋單位章戳)及計畫書一份掛號寄送本部,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文化部上班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送達,並以該部收文單位所載日期為準。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2019/02/2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有意參加評審者,請填具申請表、檢附出版之圖書8部(需為民國106年5月(含)以後出版),並於108年4月30日(星期二)前提出申請。
二、 如為電子書者,請自行列印裝訂3部,並附上電子檔光碟3份,寄送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提出申請。
三、 本要點及申請表可於國史館臺灣文獻館網站(網址:https://www.th.gov.tw)「公告專區─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規則」項下下載,或參考「最新消息」。
2019/02/19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 申請補助相關規定如下:
(一)補助對象:經教育部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非在職專班之碩士班或博士班在學研究生,並獲得指導教授承諾指導研究推薦者。
(二)補助原則:每位學生同一年度以申請一件計畫為限,每案之申請金額不得逾新臺幣十萬元。
(三)補助項目:有關海洋產業發展、海洋資源管理、海洋環境保護、海洋科技研究、海洋文化、海洋教育、海域安全、海洋觀光遊憩、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海洋污染防治等專題研究計畫。
(四)申請程序:申請補助者應填寫申請書(如附件1),檢附研究計畫書及其他相關文件,於申請截止日前送達,逾期不予受理(申請補助案件無論核准與否,所送申請文件概不發還)。
(五)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08年12月5日止(至遲應於108年12月5日前檢具相關結案資料送辦理核銷)。
(六)其餘規定詳見「海洋委員會補助大專校院學生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如附件2)。
2019/02/14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108年度委託研究「臺北市政府運用公民參與強化公共治理之推動策略」1案,自108年2月13日至3月5日止,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站公開上網徵求研究計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