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25/10/1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旨揭計畫係該局為賡續落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_再造歷史現場」文化治理精神,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_再造歷史現場」成果繼續精進與優化,另以系統性理念保存建構臺灣大歷史整體脈絡,推動同機能或同類屬歷史場域保存及推廣,鼓勵以整體考量規劃跨地域、跨場域、跨單位、跨專業、跨文化資產類別之整合型提案,並以三大主軸策略推動:
二、
1、以歷史為本:深化調查研究,進行歷史紋理脈絡相關區域型規劃設計及再現計畫。
2、以科技為用:應用文化科技進行虛實整合,藉由承續城市的歷史脈絡而開展其未來的發展趨向,讓文化資產成為城市整體空間治理策略的一環。
3、鑑往以資來:由文化治理邁向系統治理,轉譯再生,重新詮釋賦予當代意義。
三、該局為推動「再造歷史現場2.0計畫(115-119年)」,業於【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增訂E類一覽表(草案請參附件),以利補助作業進行,該局刻正辦理草案修正發布程序。
四、爰該局函請各單位如經評估計畫內容符合「再造歷史現場2.0」之推動精神及主軸,且具備執行量能,即得檢具計畫及相關文件,向該局提出申請。
五、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10月31日止。該局將俟補助要點修正發布後,隨即依規定辦理審查及核定事宜。
2025/10/16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本署115年度第一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115年度第一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各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下載。
2、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m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
3、為利後續管考及績效展現,計畫申請需將「115年度漁業署科技計畫查核量化指標表」以附加檔案方式上傳。
4、為提升計畫研提品質,特編列計畫說明書研提作業及經費編列常見錯誤態樣及不予審查情況,請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參考。
5、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時截止(以系統送出時間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二、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2025/10/08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115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即日起公告於本署官網(主題專區>科技研發專區>科技公告),擬申請計畫之研究 人 員 請 至 農 業 計 畫 管 理 系 統 ( 網 址 :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114)年10月31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計畫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農業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併請注意。
2025/10/08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 一、依據本會及瑞典SSF於2024年7月4日與瑞典SSF續簽雙邊科技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檢送申請須知如附件(或參閱本會網頁「計畫徵求專區」)。
- 二、本次徵件計畫期程以5年為原則,預計自2026年8月1日開始執行,臺瑞(典)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計畫內容後,須分別於申請截止期限內,向本會及瑞典SSF提出申請書,始得成案。
- 三;本案聯絡人:
- 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會科國處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 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及(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