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24/05/3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13年5月24日發社字第1131301360號函辦理。
二、為保障有關身心障礙者之相關研究計畫及訓練計畫等,在邀請障礙者參與研究或協助授課時,常有編列支持服務經費有無或不一之差異,爰請瞭解現行相關規定以提供障礙者參與政府委託研究計畫所需支持服務經費編列之適用作法。
三、旨揭事項相關規範及實務作法說明如下:
四、
1.經費編列規範:
i.行政院業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行政及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原則及基準」,如因身心障礙者參與相關委託研究計畫而需編列支持性經費,除依該基準所列項目辦理外,得依第7項「其他經費」規定,依研究計畫設計需求及相關主、會計規定,於計畫書列明支用項目方式予以編列。
ii.如需更具體或細項之規範,得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託研究計畫管理要點」第4點,於委託研究計畫作業規定予以明定。
2.經費編列實務作法:
i.有關身心障礙者需求,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編之《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及《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
2024/05/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補助作業將於本部獎補助資訊網受理報名,線上申請期間自113年6月1日至7月5日止。
二、補助規範及申請表件,可至本部獎補助資訊網站(https://reurl.cc/9v6yjO)查詢下載。
2024/05/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為鼓勵大專校院開設家庭教育專業課程,並透過服務學習之策略,依據原住民族家庭教育之需求研發及執行原住民族預防性及支持性之家庭教育方案,暨提供大專校院家庭教育相關系所學生或原住民族學生職涯探索機會,提升其服務學習理念與行動,爰辦理本計畫。
二、 本計畫申請對象如下:
三、
1. 國內大專校院家庭教育系所或名稱內含家庭之系所。
2. 國內大專校院之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或繼續教育、幼兒教育、教育心理與輔導、社會工作、生活科學及生活應用科學等相關系所。
3. 除上述對象外,各大專校院之家庭教育研究中心、通識教育中心、師資培育中心或原住民族研究發展中心等相關單位得結合上開系所共同研提計畫參與;申請團隊須出立合作學校(系所)用印之合作意向書(內文由各團隊視實際合作內容自行訂定)。
四、 本計畫期程暫定如下:
五、
1. 受理申請期間:自本部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
2. 共識營:計畫核定後1個月內。
3. 計畫執行期間(含成果發表會):自本部核定之日起至114年11月30日(服務計畫須於114年9月15日前辦畢,並於同年9月30日前繳交成果報告,由本部於同年10月至11月間擇日辦理成果發表會)。
2024/05/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旨揭活動徵件重點摘述如下:
二、
1.參加資格:於中華民國登記之法人(包括公司、大學、研究機構、醫院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擁有臺灣地區居留證之個人。
2.徵案階段:早期開發、臨床前、早期臨床試驗。
3.徵案類型: I. mRNA 技術、傳遞系統與優化 (mRNA technology, delivery systems, and optimization) ;II. 生物醫學研究(Biological research)。
4.徵案領域:以下列五大治療領域為主,傳染病( Infectious diseases )、免疫腫瘤(Immuno-oncology)、罕見疾病(Rare diseases)、心血管疾病( Cardiovascular diseases )、自體免疫疾病(Autoimmune diseases)。
5.檢附文件:摘要(Executive summary,A4文件格式1頁,字型大小不可小於12級字,請以中文以及英文撰寫)、提案(格式限定為簡報並以英文撰寫)及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