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24/10/0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文化部文化資產學院」(以下簡稱文資學院)為本局所設立之虛擬式學院,以人才培育為宗旨,透過公私資源整合及經費補助機制,有系統推動與全國產、官、學、研、民攜手合作各項文資人才培育計畫;補助類型依培育人才個別屬性區分為不同群組,補助內涵並適時配合本局政策進行調整。
二、文資學院補助對象包括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私立學術研究機關、專業團隊及民間團體。明(114)年預計補助教學、研發及推廣計三大群組,相關重點摘要說明略下:
(一)教學群組:
每校基本上以提出一件申請案為原則,同校如有多系所提案,請先嘗試整合為一案。
學程內每年度課程與文化資產議題相關者(一般基礎性或專業性等課程導入文資內涵或案例應用等亦可計入)須占當年度課程數70%以上。
(二)、研發群組:文化資產保存修護相關研究(含資料庫建置、教材研發、AI等科技應用等),每一計畫主持人僅能申請一案。
(三)推廣群組:補助類型為中小學生文資教育課程,主題須結合在地文化或文資特性並有課程產出;單位申請時須附上擬合作中小學之合作意向同意書。
2024/09/2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依「輔大醫院暨輔仁大學合作研究計畫執行要點」辦理(附件1)。
二、本(113)學年度本項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為: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每一合作研究計畫,研究經費上限為新台幣150萬元。計畫總數視該年度編列之預算額度而定。
三、合作方式:
(一)由本院同仁或本校各學院同仁擔任計畫主持人,當一方擔任計畫主持人,須有另一方為共同主持人。
(二)院校之一方同仁研究計畫如需另一方同仁給予專業協助,但尚無適當合作對象時,可洽本院醫學研究部代為媒合。
四、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應具備下列(一)及(二)之資格:
(一)本院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至少一項:
1.任職本院滿3年之專任主治醫師或其他醫事職類人員或行政人員。
2.教育部認定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
3.曾經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其他公部門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二)大學人員須為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且不得為本校合聘之臨床人員。
五、計畫組成:
(一)本合作研究計畫徵求以臨床與基礎結合之合作型計畫為限。
(二)由各學院院長推薦申請一案。
2024/09/2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特訂定「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二、補助內容:
(一)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技術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具有國際展演合作、參與具指標性國際藝術節、國際競賽、國際網絡經營等科技藝術計畫。
(二)運用技術及呈現方式以互動式、感測、動態捕捉、體感、機械、沉浸式投影或聲音、人工智慧或複合式內容體驗等之視覺、表演藝術創作。
三、申請資格:
(一)個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團體: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四、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
受理期間: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截止時間至113年10月31日23時59分止,受理114年度(或至115年度)辦理之科技藝術計畫。
2024/09/18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運用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累積之研發能量及既有設施,開發產業所需創新性、關鍵性、可擴散性之技術或政策所需之研究,以加速海洋科技產業化及提升海洋產業競爭力,爰本會將透過旨揭補助專案進行推動。
二、專案申請期間為113年9月16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親自送達者以本會收文登錄日期為憑),歡迎學術機構、研究機關(構)及海洋科技業者踴躍遞件申請。
三、本案公告、「未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切結書」、「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海洋委員會海洋科技專案補助作業要點」、「海洋委員會海洋科技專案(學術及研究機關(構))申請作業手冊」、「海洋委員會海洋科技專案(海洋科技業者)申請作業手冊」各1份。
四、附件亦可至本會全球資訊網「公告資訊」專區「最新公告」查詢下載(https://www.oac.gov.tw/ch/home.jsp?id=67&parentpath=0,6&mcustomize=bul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