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15/09/0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目的
本活動目的為提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之研究者、實際從事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工作之專業人士、以及在日本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在日本進行研究、調查、製作與學習高度技術之機會,以期促進在台灣的日本研究推展、日台間的學術文化交流並增進相互理解。
二、活動實施期間
本活動之赴日期間以一個月以上二個月以內為限。申請者必須在2015年4月13日(一)至2016年3月18日(五)之間,開始並完成其研究活動。
三、申請資格
(1)必須符合下列➀➁➂中之任何一項資格。
➀在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從事有關日本和日台關係研究之台灣籍研究者、博士班在籍生以及博士後研究員,或是在相關專業領域上累積相當經驗與成果之台灣籍人士。
➁從事(ⅰ)文學、美術、舞台藝術、電影等藝術各領域、 (ⅱ)文化財產、古蹟等保存修復、(ⅲ)文化交流活動、文化團體設施等企劃管理經營、(ⅳ) 運動體育等領域工作之台灣籍專業人士。
➂在日本取得碩士以上學位並在其專業領域上累積相當經驗與成果之台灣籍人士。
※但是,正居留日本超過一年以上者、今後計畫長期居留日本者、或從2014年3月31日起往前推算5年內曾領取本招聘活動資助者,原則上均不具申請資格。
2015/09/02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公開徵求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05年度委託科技研究計畫」,投標期限至104年10月13日下午5時止。
二、投標方式及截止日期:
投標文件應於104年10月13日下午5時前專人送達或郵遞寄達(非以郵戳為憑)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國民健康署秘書室收) (無另提供郵政信箱投遞),逾時概不受理。寄送本署之申請案件外封包裝上請務必黏貼前項所述之投標封封面,以利收發人員辨識。
三、索取標案文件方式:
於公告受理期間,以下列方式領取,並請自酌作業時間儘早辦理。
1.於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領標(政府電子採購網 web.pcc.gov.tw)。
2.請附52元回郵信封寄至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索取。
3.於上班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秘書室)親取。
註:本署網頁(http://www.hpa.gov.tw/BHPNet/Web/Index/Index.aspx) 僅提供公開徵求需求說明書參考(※此電子檔非完整招標文件),正式招標文件,仍請依上述方式索取。
2015/09/0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本採購案徵求「傳染病應用與創新技術」、「國民免疫力發展調查與研究」、「結核病防治策略整合及應用研究」、「愛滋感染者臨床醫療照護利用與品質提升研究」、「醫療照護相關感染管制及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應用研究」、「重要食媒性疾病之監測、調查、檢驗與防治」、「防疫雲計畫」、「建構傳染病快速檢驗試劑研發及生物風險管理系統」及「氣候變遷相關傳染病對國人健康及防疫影響之評估」等九項科技研究議題,包含研究重點共計13項。
二、請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學術研究/科技研究計畫/科技研究計畫申請作業)下載或瀏覽。
三、為避免同一項目重複投標,敬有意投標之教師請致電研發處研究管理中心黃小姐(3008)登記,並於9月11日下班前備妥:『投標計畫書1式10份+計畫基本資料表1份含電子檔』送本中心處理投標事宜。
2015/08/2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文化部為鼓勵國內法人、團體與國際藝文機構透過跨域文化專業合作,創製新作品,開創文化創製多元面向、發展深化區域連結網絡、開展合創成果的跨境流通傳佈、專業資源連結以建立長期夥伴關係,特依「文化部跨域合創計畫補助作業要點」,每年一次受理計畫補助申請。
本專案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9月30日(週三)截止,受理105年至106年間執行的計畫(計畫以24個月為上限),凡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公私立大專校院、民間團體(政黨社團除外),與國際藝文機構(其總部係位在外國或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已完成簽署合作協議,共同執行之跨域合作計畫符合所訂補助項目者,且申請補助金額在新台幣1百萬元至1千萬元間的跨域合創計畫。
相關補助作業要點及申請表可至本部官網www.moc.gov.tw下載,亦可於上班時間向本部文化交流司(電話:02-8512-6719)洽詢; 電郵:rainbow@mo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