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國科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所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規定
一、 旨揭二要點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之能力鑑定,因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將於103年推出寫作測驗,故修正相關規定,以增加申請人寫作測驗之選考彈性。
二、 由於國外研究機構比利時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所提供之津貼為個案審酌,提醒欲前往該機構之申請人,聯繫時先與該機構洽詢相關事宜。
三、 旨揭二要點於103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之期間受理線上申請,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103年申請104年出國者適用之作業要點),要點下方之附件亦請詳閱。由於每年線上申請系統操作畫面皆有調整,請於申請前詳閱最新版本之應注意事項。
另
一、有意申請104年度「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者,請申請人留意申請文件繳交英文能力鑑定證明者,需包含聽、說、讀、寫四項測驗成績,不得缺漏,欲提出申請之博士生請及早準備,以免影響申請權益。並於103年6月1日起到103年7月29日17:00前完成線上申請,並由所屬單位備申請名冊1份送本中心彙辦。
三、有意申請「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者,請於103年6月1日起到103年7月31日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登錄及申請文件繳交,申請人完成線上申請程序後,請下載列印申請書合併檔首頁,簽名後逕寄達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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