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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國科會修訂說明,構想書提交時間無修正,第二階段計畫書函送日期提前至102年9月2日(週一)下午5時前備函送達。 二、本案國科會規定,本案每校申請件數至多二件。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6月14日下班前提交構想書與其相關資料電子檔及紙本一式二份(格式如附)至研發處,經研發處邀集相關學者進行學術審查,依審查結果提出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