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3年「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作業要點」開始徵件
(一)通識課程分別為102學年度第2學期及103學年度第1學期,每校每學年以申請1件為限,學生人數大於一萬人之學校可申請2件。(二)教育訓練原則於103學年度開學期間(含暑假)辦理,並須開放外校學生參加。
自發文日起至103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將計畫申請書1式7份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環境及防災教育科-張先生收。本案申請時請詳閱「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作業要點」,計畫書格式及相關表單請逕洽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電子布告欄下載http://goo.gl/Ls3u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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