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大專校院STEM領域及女性研發人才培育計畫」,有意申請者,請於6月30日前副知研發處。
一、為有效連結大專校院研發能量及產業資源,並鼓勵STEM領域與跨領域之學生及教研人員投入STEM領域研究,並加強建立女性友善學習研發環境,培育產業發展所需之研發人才,業推動旨揭計畫。
二、本計畫以「校」為單位提出,每校申請5案為限,有意申請者,請於6月30日前副知研發處。
三、計畫主持人資格:
1. 近三年曾參與或執行本部或各部會相關計畫、企業出資之產學合作計畫或技術移轉案者。
2. 具備近三年產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者。
四、參與計畫之學生(大學生或研究生)人事費,依校內標準編列金額。
五、本計畫年度經費之經常門及資本門比例,原則以資本門占20%、經常門占80%之比例編列,得視計畫審議結果彈性調整。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