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04年「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計畫」徵件至104年1月31日止
一、 依據本部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案申請補助內容如下:
(一)本要點主要補助內容為加強推廣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知能,辦理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為主(請分開填寫表單申請)。
(二)申請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三)申請經費:
1、通識課程補助教學相關費用上限為新臺幣5萬元。
2、教育訓練最高以補助新臺幣25萬元為限。
3、本部補助經費為經常門(人事及業務費),學校配合款則無限定。
4、承上,其實際補助經費將視申請狀況酌予調整。
三、 補助期程:
(一)通識課程分別為103學年度第2學期及104學年度第1學期,每校每學年以申請1件為限,學生人數大於一萬人之學校可申請2件。
(二)教育訓練原則於104學年度開學期間(含暑假)辦理,並須開放外校學生參加。
四、 申請期間:自發文日起至104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將計畫申請書1式7份寄至本部資訊及科技教育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3樓),環境及防災教育科-張先生收。
五、 本案申請時請詳閱「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作業要點」,計畫書格式及相關表單請逕洽本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下載(https://www.safelab.edu.tw/)。
六、 旨揭補助案如年度所需經費經立法院刪減或適用「補助大專校院安全衛生通識課程及教育訓練作業要點」規定修正,則本部保有取消補助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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