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03年度「跨域合創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03年9月1日止
1. 為鼓勵國內民間團體與國際藝文機構從事跨域文化專業合作與交流,文化部制訂「跨域合創計畫」補助措施。另因應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成立,修正補助作業要點中有關資源重複挹注排除提案對象之條款,並於103年5月26日公告,將自即日起至自本年9月1日止,受理補助企畫案之申請。
2. 檢附該計畫中英文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常見問題集、檢核表,檔案亦可自文化部官網www.moc.gov.tw補助公告區下載。
3. 有關該計畫相關事宜,請洽該案連絡人程宜錦,電話:02-8512-6719,電子郵件:rainbow@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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