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0年度「辦理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至109年11月18日止
一、 為拓展我國與拉丁美洲雙向藝文交流,深化對彼此文化、歷史、社會發展之認識,該部於106年起實施「辦理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迄已支持29項計畫,協助臺灣團隊與拉丁美洲各國的藝文夥伴展開對話與合作。
二、 110年度徵件作業自即日起至本(109)年11月18日開放線上申請,每案補助金額最高達新臺幣150萬元,歡迎有興趣之國內立案民間團體、法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學術機構踴躍報名。補助要點、申請表件及詳細公告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獎補助條款」專區(http://grants.moc.gov.tw/)查詢下載。
三、 如有相關事宜請洽該部黃湘頤小姐,電話:02-8512-6714、信箱:hsiang0819@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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