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114 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受理補助案申請。
一、依本部「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作業要點」及「114年度補助廢污水處理技術創新及研究發展計畫公開徵求計畫書」(下稱計畫書)辦理。
二、 旨揭公開徵求計畫書重點如下:
(一)申請對象
依大學法設立之公私立大學。
具研究發展能力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二)申請方式:於網頁(https://wptsys.moenv.gov.tw/watersubsidysys/Login.aspx)申請帳號,填報資料與上傳檔案。
(三)申請補助之創新及研究發展事項
具低排放、零廢棄或符合淨零特色。
處理或回收之標的污染物具優先性。
具水回收潛力或應用性。
具能資源回收或循環效益。
具前瞻性或創新性。
符合低污染、低成本、低能耗、低度空間使用或資源循環原則。
原廢水處理程序導入低碳智慧化設施整合運用。
(四)研究技術主題
廢水有價重金屬回收與再利用技術(如:鎳、鈷等)。
氨氮、有機廢水與污泥之能資源化技術。
高效、低碳等精進之廢水處理技術。
廢水處理技術與數位化、智慧化技術應用整合。
廢水新興污染物去除技術(如全氟/多氟烷基物質,PFAS)。
廢水無機資源之循環與再利用(如:氟、磷、酸等)。
(五)申請類型
1.創新研發型計畫
實驗室測試與模擬。
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3以上,TRL 4以下。
每案補助上限200萬元。
2.技術精進及運用型計畫
技術或概念應用於真實環境測試。
申請專案核心技術之技術成熟度須達TRL 5以上、TRL 8以下,且計畫核定後半年內須進廠試驗(若述明理由經本部同意者,不在此限)。
每案補助上限500萬元。
三、 本案經費申請項目限人事費、耗材費、設備使用、其他研究相關費用如行政管理費,申請前請詳閱計畫書(附件),請至官網「資訊與服務/便民服務/補助公告專區/環境部」連結處下載(https://www.moenv.gov.tw/page/9A7D7124E8F9E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