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部:補助辦理114-116年度「心理健康促進研究及創新方案發展計畫」說明書1份
一、計畫補助對象為合法立案之財(社)團法人團體、基金會、公、協、學會、公(私)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社福機構、醫療機構等,並以機構設立宗旨、任務或職掌包含有辦理心理衛生或心理健康促進業務者為限,並自即日起公開徵求至114年7月24日止(以收文日為準)。
二、有意申請者,請詳閱說明書後,於期限內以正式公文函送計畫書1式8份(其中1份請勿裝訂)及應檢附文件影本1份向衛福部提出申請。
三、旨揭計畫說明書1份(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同步公布於衛福部官網「便民服務」項下建置「補助公告專區」(網址:https://www.mohw.gov.tw/lp-7283-1.html),請逕行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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