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0年度第1期申請案自110年3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受理申請
一、 旨揭補助案本(第1)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日期:110年3月1日起至3月30日止。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簡稱會議主辦人)得向申請機構提出申請,並應先於科技部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出,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彙整送出,毋須備函。
(二)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須為110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部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0年6月1日(週二)。
二、 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
(二)本案補助宗旨系為增進我國與國際學術界之交流,但申請舉辦之研討會如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三)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要提供托兒服務經費,申請案經審查後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
三、 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請至本部科教國合司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most.gov.tw/sci/ch/detail?article_uid=1360c09c-0890-47ae-927...)。
四、 本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most.gov.tw。
(二)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部資訊客服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