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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為106年8月1日至111年7月31日五年期計畫。 二、申請機構推薦書請先由所屬院長出具推薦理由,於105年7月4日前繳至研發處送機關首長用印後,擲回計畫主持人隨構想書上傳。 三、有意申請者請於105年7月13日前至科技部線上提出構想書,俟構想書通過後再提出正式計畫書。 四、系所單位請於105年7月14日下班前送申請名冊1份送本中心彙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