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臺德共同合作研究計畫,徵件至106年11月30日(週四)
一、 依本部(前為國科會)與德國研究基金會 (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 DFG)所簽署之科學合作程序草約,雙方共同徵求為期三年之實質合作研究計畫,以深化國內學者與德國學者在學術研究及科技發展之合作交流。
二、 本項計畫須由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英文計畫書,分別提送本部及德方(DFG)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 擬申請本項計畫者應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依公告申請須知第六點所述方式,於本部網站完成線上申請,經所屬機構彙整送出後,於106年11月30日(週四)前,連同申請名冊一式二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請。
四、 檢送本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須知附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部網站,請查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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