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教育科學部2019-2021年合作研究計畫,自即日期接受申請至107年5月31日止
一、 為促進我國與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之學術合作及發展,本部於2000年與該二國教育科學部簽訂合作綱領,成立共同基金以補助三邊合作計畫,自2001年執行迄今,已補助逾40件多年期合作計畫。
二、 本案為三邊合作研究計畫,須由臺灣、拉脫維亞及立陶宛三方各一位主持人組成研究群,共同提出1至3年期之英文合作計畫書(三方之英文計畫名稱應相同),並分別於旨揭日期前向其受理機構提出申請。若有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 申請人須為刻正執行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類)主持人,並以該研究類計畫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
四、 擴充加值國合經費包括國際合作主持費(由本部主動增核)、國際合作所需業務費、赴國外差旅費等,不含管理費。
五、 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六、 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並同步公告於本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st.gov.tw/)。
七、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洪美慧科長,電話:(02)2737-7122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