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本(第2)期申請案受理期限延至109年11月30日(中午12:00)止
一、 科技部109年8月12日科部科字第1090051373號函諒達。
二、 因應數位時代舉辦線上視訊研討會之需求,申請旨案舉辦研討會不以實體會議為限,得以視訊會議為之,其參加人員以視訊參與會議者,視為親自出席會議。
三、 受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並配合前項研討會舉辦形式放寬,旨揭補助案作業期程調整如下:
(一)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自109年11月30日(週一)順延至110年2月1日(週一)。
(二)申請案件之會議舉辦日期:109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展延徵件期間)受理之申請案,須為109年12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核定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式補助,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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