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106年度農村再生創新多元增能培訓補助計畫」徵件至106年5月15日
106年度農村再生創新多元增能培訓補助計畫
一、目的: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導入多元創新知識與技能,厚植在地人才多元專業,爰鼓勵各單位開設具備農業及農村相關之創新技術應用、先驅觀念導入、經營發展管理等目標導向增能培訓課程,以提升農村地區整體競爭力。
二、補助對象:
補助對象為公私立大學、技專校院及依法立案之組織或團體。
三、補助內容:
(一)補助辦理農業及農村相關之短期培訓課程;培訓得以座談會、研習營、工作坊或講習訓練等多元方式辦理。
(二)培訓方向以創新技術應用、先驅觀念導入、經營發展管理等目標導向增能培訓課程為優先;不補助其他單位原有推動計畫及常態性課程。
四、補助原則與額度:
(一)計畫研提程序、經費支存及會計事務之處理等,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等規定辦理。
(二)補助額度基準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補助基準」講習訓練之規定辦理如下:
1. 辦理2天10個小時以上,人數在50人(含50人)以上之講習訓練,每案最高補助50萬元。(配合款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2. 辦理1天期,人數逾50人之講習訓練,最高補助30萬元。(配合款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3. 辦理1天內或人數在50人以下之講習訓練最高補助10萬元。(配合款至少為總經費百分之十)
(三)提案單位辦理增能培訓計畫如有編列收入作為自籌款來源者,應於提案計畫內敘明。惟核銷時如有結餘,依規定應列為計畫之其他衍生性收入,依上開比率計算分攤配合款後繳回。
(四)每一提案單位當年度得提送一案,經本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五、提案及審查方式:
(一)提案期程及申請方式:
106年分兩梯次提案,逾期則不受理當梯次審查。提案期程說明如下:
1. 第一梯次審查,提案單位預定辦理期程於106年2月1日至6月30日者,應於106年1月16日前函文本局申請(郵戳為憑)。本局將於審查後函知審查結果。
2. 第二梯次審查,提案單位預定辦理期程於106年7月1日至11月30日者,應於106年5月15日前函文本局申請(郵戳為憑)。本局將於審查後函知審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