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輔導學校參與食品檢驗認證」
一、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於今(103)年2月增訂三級品管制度:第一級為業者自主管理、第二級為獨立機構驗證、第三級則為政府稽查。本署為因應一級品管之檢驗需求,於今年初開辦旨揭輔導計畫,截至目前已輔導35家學校實驗室。為善用學校檢驗資源,本署將於明年度持續辦理,邀請貴校實驗室踴躍參與,共同監督國內食品安全衛生,維護大眾健康權益。
二、 請貴校實驗室逕行填復意願問卷調查表,並於明年1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得免備文)或E-mail回覆本署承辦人羅維新(david@fda.gov.tw)。本署將依各校實驗室回復的問卷調查意願及現有檢驗資源,規劃優先建立之食品檢驗技術,輔導提升實驗室檢驗品質與檢驗能力。
三、 旨揭計畫輔導內容詳述如下,明確辦理時間將另行通知參與之學校實驗室:
(一)辦理國際實驗室認證規範(ISO/IEC 17025)、品質管制規範及實驗室文件撰寫之訓練課程:預定辦理4場,建立學校實驗室人員有關實驗室管理之觀念,並教授如何撰寫實驗室文件。
(二)辦理衛生福利部公告檢驗方法之訓練:預定辦理2場,教導學校實驗室人員檢驗方法原理及量測不確定度計算方式,及檢驗執行之注意事項。
(三)辦理檢驗方法與實驗室認證系統之實地輔導:如學校實驗室已依上述訓練課程,初步建置品質管理手冊、相關實驗室程序及檢驗技術,則由本署輔導小組成員2人至實驗室進行實地輔導至少1次,並提供相關改善建議。
(四)辦理輔導相關檢驗方法之盲樣測試:如學校實驗室已依序完成建置品質管理系統及檢驗技術後,由本署提供樣品進行盲樣測試至少1次,相關結果供受輔導實驗室確認其檢驗能力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