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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研究獎補助
校內研究獎補助
舉辦會議展演補助
出席學術會議補助
學術成果獎補助
學術榮譽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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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補助範圍: (一)培育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必要專業人力。 (二)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研究及臨床研究。 (三)購置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研究、診斷、檢驗、治療所需之專用設備。 (四)進行罕見疾病防治有關之學術交流及宣導。 二、有意申請者,請於107年10月11日前,依所附公開甄選作業須知,備「校外研究事項處理單」送本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