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3年度第1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料請於112年4月21日前送研發處,並於112年10月25日前函送國家實驗研究院各實驗研究單位。。
一、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3年2月至7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請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函送。
四、檢附「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本院網頁https://www.narlabs.org.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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