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案徵件至108年4月10日
一、 依據本部108年1月10日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研攬國際頂尖人才作業要點」辦理(詳如附件)。
二、 依據上開要點,延攬人才分為玉山學者及玉山青年學者兩種類型,並分依領域設置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工學等6個類科進行審查。本部補助額度說明如下:
(一)玉山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500萬元,一次核定3年,若屬短期交流人員,依實際服務時間依比例核給(每年至少在學校服務3個月以上)。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3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其餘未規定事項,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玉山青年學者
1、非法定薪資每年至多150萬元,一次核定5年。
2、提供每年至多150萬元之行政支援費用,一次核定5年;前述費用可用於行政助理人事費(含薪資、勞健保及退休金或離職儲金等)、教學與研究之業務費等;上述費用全數為經常門,其餘未規定事項,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 本案申請作業係結合高教深耕計畫補助情形,分為預核名額及申請名額兩種方式:
(一)預核名額
1、名額分配方式:依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二部分研究中心之各領域及經費比重,按級距核給學校單位額度;前述單位額度計算方式,玉山學者為一個單位、玉山青年學者為三分之一個單位。申請計畫經本部審查不通過者,其預核名額之單位額度,將退還學校,並得作為下次申請使用;惟同一學者曾送審未通過者,應檢具新的學術貢獻等資料,至少1年後始得再次提送。
2、審查方式:
(1)計畫採隨到隨審,並請函報「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書」中、英文版本各1式10份及電子檔1份。
(2)設置審查委員會,並依領域設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工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六類科,並置各類科召集人,由該各類科召集人推薦學者專家匿名審查。
(二)申請名額:
1、名額分配方式:依高教深耕第一部分(落實教學創新、發展學校特色及提升高教公共性)經費,按級距核給學校申請單位額度;前述單位額度計算方式,玉山學者為一個單位、玉山青年學者為三分之一個單位;申請計畫經本部審查不通過者,其申請名額之單位額度,將不退還學校。
2、審查方式:
(1)配合學校學年學期運作,一年審查一次。
(2)設置審查委員會,並依領域設人文藝術、社會科學、理學、醫學、工學、生命科學及農學六類科,並置各類科召集人,由該各類科召集人推薦學者專家匿名審查。
3、審查作業:配合學校學期運作。請於108年4月10日(星期三)前函報「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書」中、英文版本各1式10份及電子檔1份(應於4月10日當日下午5時前送達本部高教司),本部預計108年7月底前公布審查結果。
四、 各校於提送玉山(青年)學者申請案時,除衡酌學者之學術專業、優先選送年輕優秀學者外,亦請注意性別平等及女性學者之比率。未來玉山學者或玉山青年學者於審查通過後至聘任期間,如涉性別平等案件或其他違反法令行為,本部得視其情事廢止其資格,並停止撥付補助經費。
五、 檢附「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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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擬辦意見:
一、本校108年獲申請名額1個單位,亦即本校可送申請「玉山學者」1個名額,或者申請「玉山青年學者」3個名額。
二、敬請各院依本計畫延攬人才之資格條件推薦學者,並檢具「申請清冊一覽表」及「教育部玉山(青年)學者計畫申請書」,於3月8日下午4:30前送研發處彙整,提遴選會議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