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國科會
2021/03/29分類:國科會
一、 依據科技部與日本JST簽署之科技合作備忘錄辦理。
二、 申請人資格須為刻正執行科技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止,為期3年,雙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須相同。
四、 徵求申請須知詳如附件,相關表格及英文說明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專區公告,雙方計畫主持人須分別依科技部及日本JST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科技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1/03/29分類:國科會
一、 依科技部與德國DAAD於1997年所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 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臺德雙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並分別向本部及德方(DAAD)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 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預訂自2022年1月1日開始,以二年期計畫為原則。補助計畫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本部將補助臺方研究人員赴德國研究訪問相關經費,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 檢送本公告計畫之公開徵求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如附件(共二件),相關資訊亦已公告於本部網站。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相關問題,請洽本部科國司李蕙瑩研究員,電話:(02)2737-7150。
(二)資訊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1/03/29分類:國科會
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點修正後條文如下:
十、 申請機構應依 本部 規定之期限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但 符合下列規定者,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
(一) 申請機構新聘任人員或現職人員,其資格符合規定,且從未申請 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 、 獲博士學位之日 或符合第三點計畫主持人資格之日 起三年內 提出。
(二) 曾申請本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於外國任教或從事研究服務滿一年以上,受延聘歸國服務且返國服務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起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 借調至政府機關之駐外單位任職人員,於歸建後未申請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於歸建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四) 借調至中央機關擔任政務首長及立法委員,得於歸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五)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計畫主持人,且無執行本部研究計畫者,得檢附有效證明文件。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以申請ㄧ件為限;第五款每年得申請一件,於前一計畫執行期滿前三個月內,亦得提出申請。
前項各類申請案已進入實質審查程序後經申請機構撤回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本部本部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規劃推動之任務或目標導向研究計畫,另依規定之申請期限辦理。
2021/03/24分類:國科會
修正後「科技部科研人才國際交流、延攬及研究(習)補助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處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