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國科會
2021/05/26分類:國科會
一、 計畫申請作業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二、 請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於本部線上系統提出正式計畫書,並由申請人任職機構於110年7月30日(星期五)前備函送達本部(請彙整造冊後專案函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 111年研究領域及主題包括核能與除役安全科技(N1)、放射性物料安全科技(N2)、輻射防護與放射醫學科技(N3)及跨域合作與風險溝通(N4);計畫徵求公告、研究領域及主題說明詳如附件。
四、 計畫執行日期自111年1月1日起。
五、 計畫相關文件資訊,請至科技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查閱:『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原子能科技學術合作研究計畫』。
2021/05/26分類:國科會
一、 依據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至7月31日中午12時截止),其他應注意重點如下:
(一)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二)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相關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等資訊,請至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網站「一般性及專案型國際交流方案補助」之「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111年度計畫徵求」 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及111年度計畫徵求」項下下載。
(三)依「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第14點規定,本部與國外政府或科研補助機構簽訂之科技合作協議所補助執行之博士生赴國外研究計畫:
1、欲申請2022年臺德(MOST-DAAD)博士候選人赴德研修計畫者(原三明治計畫),請參見本公告網站附加檔案之申請說明,至補助期間、學員資格從其雙邊協議之約定事項辦理。
2021/05/19分類:國科會
一、 適用對象:經醫師診斷確認懷孕事實起至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之女性計畫主持人。
二、 適用計畫:計畫類別為「一般研究計畫」、「新進人員研究計畫」、「優秀年輕學者研究計畫」、「特約研究計畫」、「學術性專書寫作計畫」、「人文社會經典譯著計畫」等6類。
三、 補助項目:依計畫實際需要,經審查後從優核給博士級研究人員、專任及兼任研究人力費用。
四、 申請方式
(一)應檢附文件:孕婦健康手冊(須含封面及登載初次產檢紀錄日期內頁)、醫師診斷證明(須含開立日期)、新生兒出生證明、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懷孕或生育事實文件。
(二)申請途徑
1、已有計畫
(1)博士級研究人員:依本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規定辦理,請至本部學術研發服務網內之延攬科技人才與兩岸科技交流資訊系統提出申請。
(2)專任、兼任研究人力: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費約用注意事項規定辦理,請至本部學術研發服務網內點選執行中計畫,於計畫經費變更項下申請追加經費。
2、未有計畫:隨計畫申請案一併提出。
2021/05/19分類:國科會
一、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二、 旨揭作業要點修正(如附件)重點略以:
(一)修正第一點學員及第二點申請機構:為明確三方之法律關係,將「博士生」、「申請人」、「受補助人」統一簡稱為學員;「推薦機構」修正為「申請機構」。
(二)新增第六點第四款後段文字:參考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對學員及申請機構課以應詳實揭露補助期間其他機構資助相關資訊 (含國外、大陸地區及港澳),並應配合本部執行業務需要提供相關資料之義務,且新增未詳實揭露之處置。
(三)新增第十四點適用雙邊及多邊科技合作協議涉及補助博士生相關規定:考量本部與其他國家或科研補助機構簽訂之科技合作協議對於補助期限、學員資格常另有規定,爰新增此類赴國外研究計畫應依協議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