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國科會
2020/01/21分類:國科會
一、 旨揭各項計畫之申請期程請見附件表列,計畫徵求說明請至各徵求網站隨時更新之英文公告為準。
二、 申請資格: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三點「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資格」規定。
三、 計畫主持人執行科技部「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計畫」件數以2件為限。
四、 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經費補助上限新臺幣300萬元/年為原則,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科國司湯卿媺研究員,電話:(02)2737-7557。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0/01/21分類:國科會
一、 本次徵求案以防災公共資訊服務加值應用、推動防災產業鏈結、強化防災資訊社會服務機制、精進防災科研技術及災害防救研究國際合作為主要課題。徵求相關事項請參照課題公告與說明(如附件),該內容亦公布於本部網站首頁最新消息。
二、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核定當月1日開始。
三、 本公告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 本計畫將舉辦徵求說明會,歡迎踴躍參與,報名詳情請參見徵求公告。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疑問,請洽本部自然司廖宏儒副研究員/博士,電話:(02)2737-7234。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20/01/17分類:國科會
一、 本次修正重點略以:
(一)為鼓勵具相當學術實力者皆可申請,申請資格將不分國內或國外科技人才,修正「研究學者」資格,合併第三點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並合併其申請資格說明,補助期間亦一併調整為依研究計畫執行期間,至少為一年,至多為三年,總補助期間最長為六年。(修正規定第八點)
(二)增列規定第七點第三項及第四項,以明確本要點各項補助項目之性質,並得由申請機構自籌經費支應其餘不足之經費。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申請書表各1份。旨揭申請案自即日受理申請,請於109年3月2日(星期一)前檢附相關申請文件函送本部,未依規定辦理、線上申請文件不全、逾期未完成線上作業或未送達者,恕不受理。
三、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受延攬人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1式2份)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受延攬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受延攬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 本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
2020/01/10分類:國科會
一、 本部為鼓勵具有前瞻性的傑出學者進行人文及社會科學專書寫作,計畫成果為出版卓越專書及該專書出版前之主題研討座談會,以期逐步為學界累積卓越專書與經典著作。
二、 依本部人文行遠計畫徵求公告(徵求公告如附件)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與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 申請類別:「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申請時,請於人文司學門代碼依學門選擇HZZ07「人文行遠專書寫作計畫」。
四、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9年8月1日開始。本案經核定通過後,計畫主持人於執行本計畫期間不得執行本部其他研究計畫。
五、 本案計畫書內容不得同時向本部重複申請,如有與其他研究計畫部分重複情況,應於計畫聲明書及計畫書內容清楚說明。
六、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計畫主持人曾執行專書寫作計畫者,應確認該專書之出版情況,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