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校外計畫徵件
2024/10/09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114年度科技補助計畫研究重點自即日起公告於本部官網(首頁>最新消息),擬申請計畫之研究人員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網址:https://project.moa.gov.tw)撰擬計畫說明書,並於本(113)年10月30日前將計畫說明書紙本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逕送各計畫主辦單位(註明收件之主辦專家),逾期不予受理。
本部所屬機關(構)主辦計畫另行辦理公告者,收件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依該機關(構)網頁公告為準。
二、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應注意是否具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身分關係,並確遵同法各項有關規定辦理。
三、申請人及受補助對象如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規定情形,應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主動於申請時表明身分關係,相關表件業置於本部官網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網址:https://www.moa.gov.tw/ws.php?id=2509233);若補助計畫成立,將依法主動公開前開揭露表件,以供公眾線上查詢,併請注意。
2024/10/0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文化部文化資產學院」(以下簡稱文資學院)為本局所設立之虛擬式學院,以人才培育為宗旨,透過公私資源整合及經費補助機制,有系統推動與全國產、官、學、研、民攜手合作各項文資人才培育計畫;補助類型依培育人才個別屬性區分為不同群組,補助內涵並適時配合本局政策進行調整。
二、文資學院補助對象包括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公私立學術研究機關、專業團隊及民間團體。明(114)年預計補助教學、研發及推廣計三大群組,相關重點摘要說明略下:
(一)教學群組:
每校基本上以提出一件申請案為原則,同校如有多系所提案,請先嘗試整合為一案。
學程內每年度課程與文化資產議題相關者(一般基礎性或專業性等課程導入文資內涵或案例應用等亦可計入)須占當年度課程數70%以上。
(二)、研發群組:文化資產保存修護相關研究(含資料庫建置、教材研發、AI等科技應用等),每一計畫主持人僅能申請一案。
(三)推廣群組:補助類型為中小學生文資教育課程,主題須結合在地文化或文資特性並有課程產出;單位申請時須附上擬合作中小學之合作意向同意書。
2024/09/27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依「輔大醫院暨輔仁大學合作研究計畫執行要點」辦理(附件1)。
二、本(113)學年度本項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限為:113年12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每一合作研究計畫,研究經費上限為新台幣150萬元。計畫總數視該年度編列之預算額度而定。
三、合作方式:
(一)由本院同仁或本校各學院同仁擔任計畫主持人,當一方擔任計畫主持人,須有另一方為共同主持人。
(二)院校之一方同仁研究計畫如需另一方同仁給予專業協助,但尚無適當合作對象時,可洽本院醫學研究部代為媒合。
四、申請資格: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應具備下列(一)及(二)之資格:
(一)本院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至少一項:
1.任職本院滿3年之專任主治醫師或其他醫事職類人員或行政人員。
2.教育部認定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資格。
3.曾經擔任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或其他公部門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
(二)大學人員須為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教師,且不得為本校合聘之臨床人員。
五、計畫組成:
(一)本合作研究計畫徵求以臨床與基礎結合之合作型計畫為限。
(二)由各學院院長推薦申請一案。
2024/09/2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為鼓勵科技藝術創作,發展具實驗性及文化內涵之原創作品,整合跨界資源,參與國際展演合作,以提增臺灣科技藝術發展優勢,特訂定「文化部科技藝術創作發展補助作業要點」。
二、補助內容:
(一)藝術為核心,結合科技技術藝術趨勢,發展跨域合作之臺灣原創作品,具有國際展演合作、參與具指標性國際藝術節、國際競賽、國際網絡經營等科技藝術計畫。
(二)運用技術及呈現方式以互動式、感測、動態捕捉、體感、機械、沉浸式投影或聲音、人工智慧或複合式內容體驗等之視覺、表演藝術創作。
三、申請資格:
(一)個人: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藝術創作者。
(二)團體: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經我國政府核准立案之行政法人、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演藝四、團體及大專院校等組織或團體。
受理期間:即日起開放線上申請,截止時間至113年10月31日23時59分止,受理114年度(或至115年度)辦理之科技藝術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