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2017/11/07分類:國科會
一、 檢送「2018年度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招聘活動(自然科學領域)招聘台灣博士生實施辦法」及「2018年度公益財團法人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招聘活動簡章」各1份,申請時務請確實依照該辦法或簡章有關規定辦理。
二、 本項合作計畫係為促進台日青年科技人才交流,擴大其學術研究視野,自本部與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原合作辦理Summer Program 轉型為不限定於暑期執行之計畫。由日本台灣交流協會補助7名自然科學領域、具中華民國籍且必須為台灣在學博士生,於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5日間赴日完成研究。
三、 申請應注意及辦理事項如下:
(一)申請人應由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首頁點入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國合業務公告「計畫徵求」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各相關表件填用。在申請期限(即日起至2018年1月10日止)內,先經貴校初審再彙整函送本部辦理。
(二)申請人須填妥招聘活動申請書、推薦書及日本當地接待機構之同意函(均需依本部所訂格式填寫),並繳送大學、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及最近5年內已發表之學術性著作(不超過3篇)。所有申請文件均須繳送一式5份(除著作外,所附申請文件均需至少1份為正本)。
2017/11/07分類:國科會
一、 依本部與加拿大NSERC合作研究計畫共識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詳閱徵求計畫有關說明及規定。
二、 合作研究計畫以補助一至三年期為原則,計畫執行期間均自2019年1月1日開始。
三、 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之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被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 本申請案採兩階段作業:
(一)第一階段申請作業方式:
1、由加方計畫主持人負責至加方NSERC之申辦系統進行計畫註冊及提交意向書(Letter of Intent);惟雙方合作之內容應經臺灣與加拿大兩方主持人共同討論與彼此同意。
2、加方NSERC將進行申請案初審。
2017/11/03分類:國科會
一、為回應國內各界對前瞻科研人才之渴求及海外人才歸國期待,科技部推動本方案號召臺灣赴海外留學人才返國,將國際新知帶回國內並與產學研各界交流擴散,以達激勵產業創新及科研發展之效。
二、 旨揭方案業已核定實施,凡持有中華民國國籍,年齡在45歲以下,具國外大學博、碩士學位,且符合特定資格、條件及領域之海外工作人士,均為本方案適用鼓勵之對象。
三、 本方案每年預計甄選100名海外博士級人才返國服務,除協助返國人才在臺從事交流與知識擴散活動,亦設有交流經費補助、園區宿舍租用優惠及子女就學協助等措施。詳細內容公告於本方案專屬網頁(https://lift.stpi.narl.org.tw),敬請協助公告宣傳,並轉知海外優秀校友或人士共襄盛舉,貢獻所長。
四、 如有相關問題,或貴校希望與返國學人進行各類型交流,歡迎洽詢「海外人才歸國橋接方案」計畫辦公室,電話: (02)2701-6565#335,E-mail: lift@itri.org.tw。
2017/11/03分類:國科會
、 依本部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合作研究計畫共識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徵求計畫有關說明及規定。
二、 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均自2018年5月1日開始,為期3年。
三、 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 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本案另需以掃描檔上傳之各項表件,請於本部網站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下載填妥並上傳。
五、 檢附本案徵求公告中文說明1份;申請人亦可於本部網站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國合業務公告「計畫徵求」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各相關表件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