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107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茲延展至107年2月27日
一、 依本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申請人(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 本次受理對象包括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及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研究計畫執行期限自107月8月1日開始。
三、 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擬延攬之申請人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1式2份)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申請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 本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
五、 本申請案之作業要點、申請表件及申請作業方式說明等,請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延攬科技人才」之「補助延攬研究學者」項下下載使用。
六、 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部科教國合司四科,電話:(02)2737-7104、7105、7131、7211、7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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