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0年度第2梯次客座研究人員」申請案。(申請者請於4月23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研發處)
一、 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分為二種:(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本梯次受理申請來院訪問之期間為110年8月至111年1月。
二、 申請人須獲其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期間(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
三、 檢附本院簡介、「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電子檔請至本院網站https://www.narlabs.org.tw 媒體中心/活動公告下載),請填妥相關資料料後,於4月23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研發處,後續於110年4月30日前逕送國家實驗研究院各實驗研究單位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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