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申請案,本校設截止收件日期為110年8月2日止受理申請
一、 旨揭申請案請於公告之申請期限內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首頁,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辦理線上申請,申請機構應確認研究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作業要點」規定,審核通過後始得將其申請案於前開申請期限內彙整送出。操作方式依不同身分屬性分述如下:
(一)研究人員:以研究人員身分登入,點選「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輸入並上傳相關資料
(二)申請機構彙整人員:以研發機構行政人員身分登入,並點選 「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線上申請彙整」,經彙整、審核確認後,逕行線上送出,不須備函到部。
二、 科技部鼓勵研究人員赴東協10國、南亞6國及紐澳等國家研究,擴展學術合作,重點如下:
(一)東協10國(菲律賓、越南、寮國、柬埔 寨、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汶萊)、南亞6國(印度、孟加拉、不丹、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以及紐西蘭、澳大利亞。
(二)研究領域宜符合上述國家區域特色,及易發揮資源共享效益為主,內容涵括人文社會科學(如政治經濟發展、企業發展與管理、文學、藝術、語言、人才教育、社會文化、宗教信仰、南島語言與文化、科學教育)、自然科學(如大氣、海洋、地球科學、空間資訊、永續發展整合、防災科技)、生命科學、工程及應用科學等領域。
三、 另科技部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及日本等國家級研究機構簽有合作協議;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研習計畫亦公告推薦跨及16個國家、88個國外研習機構等尖端研究實驗室達200間,研究人員可參考赴國外短期研究,但不以此為限。
四、 本案相關訊息同時登載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對申請事宜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科教國合司陳麗樺小姐,電話:(02)2737-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