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生科司 111年度尖端科學研究計畫徵求至110年10月14日止
一、 構想書收件截止日期:110年10月14日(採線上申請作業方式),逾期送出、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二、計畫構想書之主持人應循本部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點選「專題研究計畫」,填列製作構想書,不必備函。
三、尖端科學研究計畫屬生科司專案計畫,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四、詳細徵求說明、申請方式及相關規定等,請參閱相關附件。
聯絡人 :戴妃萍 研究員
聯絡資訊:(02) 2737-7543
公告單位:生命科學發展司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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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111年度尖端科學研究計畫徵求說明
(Frontier Science Research Program)
一、計畫說明
科技部生科司自民國87年起開始推動補助「尖端科學研究計畫」,鼓勵傑出學者進行有系統而且深入之科學研究,追求卓越成果。
1. 尖端科學研究計畫之研究主題必須具有前瞻性、創新性及國際性,研究成果須具重要學術或應用價值。計畫主持人必須具備傑出之研究能力,以往研究成果達到或接近國際水準。
2. 尖端科學研究計畫以補助五年計畫為原則,給予長期且較充足之研究經費支援,讓傑出學者能夠進行較長期而深入之系統性研究,期研究成果能發表於頂尖國際性學術期刊,對相關學術領域產生突破性及深遠影響,提昇我國生醫科學研究追求學術卓越。
二、申請資格
1. 申請機構:須為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之受補助機構。
2. 計畫主持人(申請人):計畫補助全程期間,須符合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規定(含退休人員之規範)。
3. 已獲本部補助執行中之攻頂研究計畫、卓越團隊研究計畫等主持人不得提出申請。
三、計畫件數
1. 獲補助執行尖端科學研究計畫者,至多得再執行一件本部補助之其他研究計畫(含國際合作計畫、產學計畫及專題研究計畫)。
2. 同一研究計畫,不得同時重複向本部提出申請。
3. 除特殊情形者外,不得於執行期中申請計畫主持人變更或計畫註銷。
4. 當年度主持人執行本部計畫件數已滿者,經本司行政程序確認後逕不送審。
四、計畫類型及執行期間
1. 計畫類型:個別型研究計畫。
2. 計畫主持費:每月3萬元整(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範辦理)。
3. 計畫全程執行期間:111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一期5年)。
五、申請方式及申請期限
1. 申請方式:分成「計畫構想書」與「研究計畫書」兩階段。
2. 計畫構想書:
(1) 構想書收件截止日期:110年10月14日,採線上申請作業方式,不必備函。逾期送出、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不予受理。
(2) 計畫構想書之主持人應循本部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之申請程序,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點選「專題研究計畫」,填列製作尖端研究計畫構想書。
(3) 構想書有頁數及格式限制,請務必依規定填寫。
3. 研究計畫書
(1) 計畫構想書審查通過者,計畫主持人須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至本部網站製作計畫申請書及相關文件並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由申請機構線上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於收件截止日期前備函送達本部。
(2) 有關研究計畫書之撰寫與提送注意事項將另案個別通知計畫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