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113年度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自即日起接受申請,本校設收件截止日112年11月8日。
一、依國科會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下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申請機構、受延攬人資格應分別符合前述作業要點第2點、第3點規定。各項規定及申請表件請至國科會會網站參閱使用(網頁路徑: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延攬科技人才/補助延攬研究學者)。
三、本計畫申請方式:
(一)依申請機構規定之截止申辦日前,登入國科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https://www.nstc.gov.tw/)。
(二)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擬延攬研究學者之資格及文件,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符合者,線上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併同研究學者資格切結書,經相關單位(人員)核章後,函送國科會,方完成申請。
四、本計畫經費係專款專用,未獲補助案件恕不受理申覆。
五、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作業要點及計畫規定,請洽國科會科教國合處電話:(02)2737-7561、電子信箱:yth@nstc.gov.tw。
(二)有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國科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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