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5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有意提出者,請於115年4月24日前送研發處辦理。
一、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個月至6個月(115年8月至116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學校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須函送本院(休假證明得於到訪前提供)。
四、檢附「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網頁https://www.niar.org.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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