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navigation
校外研究獎補助
校內研究獎補助
舉辦會議展演補助
出席學術會議補助
學術成果獎補助
學術榮譽獎勵
您在這裡首頁 ›
一、依國科會規定,本案每校申請件數至多二件。 二、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3月24日下班前提交構想書與其相關資料電子檔及紙本一式二份至研發處,經研發處邀集相關學者進行學術審查,依審查結果提出申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