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並自104年8月1日起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 放寬專任助理可由同一機構數個補助計畫分攤經費約用之,以減省單一計畫人事費用支出,並增加約用專任助理的穩定性。
(二) 調整助理人員所需費用報支補助項目,屬助理人員所需經常性費用,統由業務費支應(含勞工退休金、離職儲金、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三) 為培育優秀年輕學生,取消執行本部補助大專學生研究計畫之學生不得再擔任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並支領有關費用限制。
(四)配合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費用支給標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