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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如欲申請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105年度(105年01月01日至105年12月31日)專題研究計畫,可由桃園醫院醫師為計畫主持人暨本校(院)教師、醫師為共同主持人之名義提出申請,計畫申請書請於104年10月30前逕交書面1式2份及電子檔于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教研部彙辦。 二、審查結果公告日期;預定104年12月7日。 三、各專題研究計畫經費以新台幣50萬為上限(人事費用不可超過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