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navigation
校外研究獎補助
校內研究獎補助
舉辦會議展演補助
出席學術會議補助
學術成果獎補助
學術榮譽獎勵
您在這裡首頁 ›
一、本校符合申請資格,且目前未參與「科技部貴重儀器共同使用服務計畫」,如有意提供服務的儀器項目,符合於97年(含)後購買、且購置金額在500萬元以上者,可提貴儀運作計畫之申請。 二、有意申請之教師,請於105年6月20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請告知本中心。 三、各教師完成線上申請後,通知系所秘書線上確認,並彙整申請名冊由主管蓋章後,於105年6月21日前交送研發處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