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營計畫
2023/02/21分類:公營計畫
一、112年玉山學者計畫變更事項說明如下:
(一)學者申請件數:每位學者以申請一校為原則。
(二)新增學者任務:學者應執行任務如下(4項至少擇2項):
1.學術研究:增進學術研究量能並有益於校務發展。
2.教學創新:教學實務創新與精進,強化人才培育並提升教師教學品質。
3.國際合作:促進國際交流及鏈結,提升臺灣國際影響力與知名度。
4.產學合作:協助學校與國內、外企業產學合作,培育高階人才並深化社會影響力。
(三)經費支用彈性:為增加經費使用彈性,「行政及業務費」名稱改為「學術交流暨工作費」,支用範圍改為得用於與學者執行計畫相關之教學、研究、國際學術交流暨工作等各項費用;如涉及人事費(如行政助理、博士後研究員或兼任助理薪資等),依各校自訂標準辦理,並核實報支。
2022/11/16分類:公營計畫
一、旨揭計畫係為提升大專校院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研究能量,培育人才並強化國際能見度,提出具社會貢獻之研究成果,計畫結束後得銜接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申請發展特色領域研究中心,擬申請計畫者,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本計畫包含17個領域,每一領域僅能提出一申請案,每年補助至多新臺幣500萬元,獲補助者應編列補助額度10%以上之配合款,另得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規定,向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申請博士級研究人員補助。
(二)申請條件包含實體空間、國際表現及學術表現等3要件,條件皆須符合始得申請計畫。惟在國際表現部分,倘學校某一領域於QS次領域排名前100名者,則不另計算學術表現,但仍應具備實體空間。
(三)國際期刊論文表現請自行計算,計算結果及論文清單請併同計畫書報部(論文清單務必包含DOI-數位文件辨別碼、標題、作者、期刊、發表年,以EXCEL檔提供)。論文清單或論文表現計算有困難者,得於111年11月30日前函請本部委託專業團隊提供協助。
(四)經費請依「大專校院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使用原則」規定辦理,採統塊式經費方式,得編列資本門及經常門,資本門至多占20%,其餘未盡事宜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2022/10/03分類:公營計畫
各項招標訊息,請以政府採購網公告訊息為主,如需電子領標,請洽研發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