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
2018/08/03分類:國科會
一、 旨揭計畫係依據本部與以色列科技部簽署之科技合作協定,推動共同研究計畫。
二、 本案申請人須為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止,為期2年,須與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 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我方與以方申請人分別依本部及以色列科技部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相關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2018/08/02分類:國科會
修正後之「科技部補助延攬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研究學者暨執行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十一點」修正對照表。
2018/08/01分類:國科會
一、 為合理分配運用研發資源,鼓勵產學研界積極參與培植研究人才,並激勵年輕博士後研究人員較早啟動研究生涯規劃,使更多優秀年輕科研人員積極轉型為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爰修正旨揭要點,說明如下:
(一)本次修正重點:
1、修正申請機構規定。(修正規定第二點)
2、明確國外科技人才士意涵。(修正規定第四點)
3、增列申請延攬第二位以上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應提供科技計畫經費以外配合款(如產學研界)。(修正規定第五點)
4、修正博士後研究人員總補助年限為六年。(修正規定第七點)
5、修正機票費結報及依循之規定名稱等規定。(修正規定第十二點)。
6、受本部預算補助延攬之博士後研究人員均納入本要點整體規範。(增訂規定第十三點)
(二)博士後研究人員於本次補助期間屆滿後,總補助年限已達四年以上者,得繼續申請補助2次,不受上開要點修正後博士後研究人員總補助年限為六年之限制。
二、 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及「科技部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作業要點修正對照表」各1份。
2018/07/31分類:國科會
一、 旨揭計畫係依據本部與日本RIKEN簽署之科技合作文書,推動雙邊共同合作計畫。
二、 本案申請人須為刻正執行本部補助研究類計畫主持人,並於該計畫項下擴充加值為國際合作計畫,補助經費項目及規定,請參閱申請須知。
三、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8年4月1日至110年3月31日止,為期2年,須與日方共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相同。
四、 本案徵求公告詳如附件,同步於本部網站/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我方與日方申請人分別依本部及日本RIKEN之規定辦理。
五、 本案聯絡人:
(一)計畫內容詢問,請洽本部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金曉珍研究員,電話:(02)2737-7047。
(二)線上作業系統操作問題,請洽本部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