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
2017/09/29分類:國科會
一、 本部與法國國家癌症研究院(Institut National du Cancer, INCa)為提升癌症領域研究層次並積極推動兩國之合作,於2017年3月簽署合作協議,議定由我國團隊參與法方PLBIO方案方式啟動雙方合作。
二、 申請條件:
(一)PLBIO方案領域-癌症相關(得含認知科學)之原創知識或前瞻技術研究;惟不含轉譯學研究、臨床實驗、流行病與公共衛生研究三類主題。
(二)我方申請人資格:須符合申請本部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人資格。
(三)配合法方公告作業規定,本項共同徵求案分為「構想書」及「完整計畫書」兩階段申請作業,第一階段由法方計畫主持人偕同臺方計畫主持人向INCa提出,俟獲「構想書」審查通過通知,臺、法雙方計畫主持人得同時分向本部與INCa進行第二階段「完整計畫書」申請。
三、 作業時程:
(一)「構想書」受理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止(法國時間)。
(二)「構想書」結果通知:2018年2月底前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完整計畫書」受理日期:自2018年2月底(構想書通過通知)至2018年3月30日(法方為3月29日,本部已配合兩國時差順延1日)。
2017/09/28分類:國科會
一、 為使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以下簡稱科研採購)促進科技研發成果運用,提升國家產學研合作、科研新創事業發展之需要,切合世界潮流,爰修正「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採購監督管理辦法」。
二、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科研計畫執行單位辦理採購,其採購經費政府預算來源為科學技術研究發展預算搭配公務預算以外之產學合作計畫企業配合款者,準用本辦法。
(二)增訂研發成果創新運用做為科研採購之原則,以利政府推動科技研究發展之效益;並為促進研發成果於新創事業運用,增訂科研採購之廠商審查項目得因新創公司而彈性調整規定。
(三)增列科研採購利益迴避得例外核准免除之條件,並增訂配套之公開揭露機制。
(四)因本次辦法修正已明確規範科研採購之適用(準用)範圍,故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1年8月14日臺會企字第1010055256號函中有關科研採購之決議,其與本次辦法修正內容不符之處,應不再援用。
2017/09/21分類:國科會
一、 申請人及申請學校請務必先行詳閱旨揭兩項計畫試行要點。
二、 本計畫之執行期程自107年2月1日開始。
三、 本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線上申請系統自106年10月6日起開放作業,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填寫申請書之「研究計畫內容」時,請依旨揭兩項計畫精神及審查重點撰寫計畫書:
(一)愛因斯坦計畫:效法愛因斯坦大膽想像並求知求真,進而提出劃時代理論的精神,進行多方面大膽嘗試、勇於創新,跨越科學領域的疆界,並且不受既定框架的限制,產出具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二)哥倫布計畫:效法哥倫布勇敢跨出舒適圈,無畏探索廣大未知的世界,進而發現新大陸的精神,放眼國際、追求卓越,長期投入具前瞻創新性的研究計畫,進而擔任國際學術學會、專業社團重要職務。
四、 如申請人係任職於國內大專院校,應由申請學校(即申請人任職學校)於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前將申請人名冊函送本部;如申請人係未任職於國內大專院校,申請人應於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前完成線上申請系統作業,逾期皆不予受理。
2017/09/15分類:國科會
一、有意申請者,請至中央研究院學術服務系統線上(網址:https://db3n2u.sinica.edu.tw/~textdb/program)填寫相關資料上傳後,列印1式3份,於106年10月19日前送研發處辦理。
二、旨揭來院訪問研究性質有兩種:(一)進行專題研究;(二)研發特定技術,期限為2個月至6個月,並得酌領研究獎勵金。本梯次受理申請來院訪問之期間為107年1月至12月。
三、申請人須利用休假、公假或寒暑假期間(非寒暑假期間或兼任行政工作者,請提送服務單位休假證明),前來本院從事短期訪問研究,如來訪期間因故離院,應向主管單位請假核備,本院得按比例扣除獎勵金。
四、來訪研發成果之歸屬,應依中研院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
五、檢附「獎勵國內學人短期來院訪問研究作業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