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16/08/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106年度「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計畫」及「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申請,其中「獎助客家學術研究計畫」申請者如任職於公私立大專院校或研究機構,且為編制內專任人員,應由任職學校(機構)向本會提出申請。
二、 本會106年度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補助計畫,配合本會相關政策推動列舉7大類共21項子題,歡迎各校優先整合,並鼓勵跨校際共同提案,本會後續審核亦將以相關計畫作為優先獎補助序列。
三、 另,本會為培育儲備客家領域之優秀青年人才,鼓勵大專院校學生進行客家專題計畫,106年「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計畫」規劃範圍包含「輔導大學校院學生進行客家專題計畫方案」,敬請符合「補助大學校院發展客家學術機構計畫」補助對象之學校輔導學生踴躍參與。
四、 為配合本會「獎補助系統」(http://ppt.cc/mawEv)線上申辦系統營運,106年度提案計畫之申請採雙軌制進行(紙本及線上),申請獎補助單位除線上申請外,另請檢附申請計畫書5份及電子檔函送本會。
2016/08/09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團體可至中華民國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進行查詢。
2016/08/08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臺北市政府資料作業要點
105年1月27日府授研圖字第10530217400號函頒
105年4月13日府授研圖字第10530986800號修正
一、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社會各界運用本府資料,從事政策相關之研究,提供具體、深入之專業研究成果及建議,供本府擬訂相關政策及執行參考,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之主辦機關為本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府研考會)。
三、本要點之獎勵對象為運用本府資料從事研究者,不限個人或團體,惟不包含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關(以下簡稱本府各機關)之員工。
前項所稱之員工,為本府各機關之下列人員:
(一)依法任用、派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二)聘任、聘用、僱用及約僱人員。
四、本要點所稱之本府資料範圍如下:
(一)本府資料開放平台(網址:http://data.taipei/)之所有資料集項目。
(二)本府各機關網站上所公開之資料。
(三)依法向本府各機關申請獲准提供之資料。
五、研究報告審查標準之項目及評分權重如下:
(一)研究主題占百分之十五,包括:
2016/07/13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1.研究經費預估為新臺幣120萬元整,實際研究經費依得標議價後金額為主。
2. 相關招標資料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法務部全球資訊網之電子公布欄採購項下查看,或洽本部業務承辦人:張耀中觀護人,連絡電話:(02)21910189轉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