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計畫徵件
2022/04/11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一般農業科技計畫補助作業要點辦理。
二、 本署111年度第二階段補助農業科技計畫之研究目的與工作項目一覽表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fa.gov.tw/cht/)下載。
三、 貴單位倘有意申請旨揭補助科技計畫之相關研究機關(構),請至農業計畫管理系統(https://project.coa.gov.tw/),於「研提系統」以新增計畫形式完成計畫研提,另為響應環保減少用紙,請於系統研提計畫書並完成送出即可,送出時間至111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
四、 本署科技計畫經費編列請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主管計畫經費處理手冊」規定辦理,計畫研究期程原則自本署計畫核定月份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各計畫之預算額度詳如一覽表。
五、 本署受理各研究機關(構)所送之計畫書後,將規劃於111年5月20日前辦理計畫評審作業,各計畫評審時間將另行通知,請預先準備10-15分鐘簡報。
2022/03/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作業要點辦理,補助對象及條件如下:
(一)設址或設籍於本市之團體或個人。
(二)以受邀參與國外政府機關、國際藝文組織、美術館、博物館辦理之視覺藝術類型活動為限,且為應邀參展(個展或聯展)或應邀駐村(館)創作或應邀擔任策展人者。
二、 本期受理申請日期自111年5月1日至5月20日止,受理111年7月至12月辦理之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依本局111年度通過預算額度及審查結果辦理。
三、 符合申請資格者,於受理期程內檢附填妥之申請書及計畫書7份,併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逕寄本局視覺藝術科,信封請註明「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補助申請案」。
四、 檢附「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補助視覺藝術創作國際交流及扶植團體辦理徵件比賽作業要點」1份供參,申請書表請至本局網站-視覺藝術-視覺藝術補助下載(www.culture.taichung.gov.tw/)。
2022/03/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本會客家知識體系發展獎勵補助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 貴校如欲申領旨揭各類型計畫者,除「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整合型計畫外,均請於111年5月31日前至本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填具申請表單及上傳相關資料,完成線上申辦程序後另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個別型專題研究計畫申請者如任職於貴校,且為編制內專任人員者,應經由貴校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
三、 「客家學術研究計畫之推動」整合型計畫,採「計畫構想書」與「研究計畫書」兩階段辦理,「計畫構想書」收件截止日期為111年4月20日,得免備文逕至本會線上申辦系統填報即可。「研究計畫書」則俟本會通知計畫構想書通過後提送,其收件截止日期暫定為111年6月30日,屆時請由主要提案單位完成線上申辦程序,並函送本會申辦資料1式2份。
四、 前揭整合型及個別型計畫,凡契合本會年度重點議題之研究者將擇優補助,其比率以不低於本案年度補助經費50%為原則,藉以鼓勵研提相關計畫內容;另本年度「客家課程之開設」亦鼓勵開課單位之課程規劃或教材運用,可充分參考或使用台灣客家研究學會出版《認識臺灣客家》一書。
2022/03/30分類:校外計畫徵件
一、 依據「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辦理。
二、 111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申請,受理期程自111年4月15日至30日止,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彙辦,同時副本予本署存參。
三、 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hsinweichen@ntnu.edu.tw(陳助理,02-77493247),郵件主旨並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姓名申請111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以利彙整及完備後續審查事宜。
四、 另,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請勿重複送審。
五、 本案推動成效將由本署委辦之專案團隊籌辦研究成果分享會等事務,惠請核定獎勵之著作申請人預為因應,以落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之政策精神。
六、 隨文檢附「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及相關申請表件格式供參。